機動車交強險自事實以來,一直爭議不斷。而就在最近,交強險再遭質疑,保監會關于交強險的行政許可聽證辦法公開納諫。
保監會行政許可聽證辦法公開納諫。近日,保監會網站公布了《行政許可聽證辦法(草案)》,草案中,“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保險行政許可事項”被列入有條件聽證范圍,有專家稱,“公眾對交強險的質疑推動了這個辦法的出臺”。
根據《辦法(草案)》,可聽證的范圍包括法律、行政法規、中國保監會規章規定實施保險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中國保監會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保險行政許可事項。而保監會決定組織聽證的,應當在舉行聽證的30日前通過中國保監會網站和中國保監會指定披露保險信息的報紙向社會進行公告。
同時,《辦法(草案)》中也規定中國保監會根據擬聽證的保險行政許可事項的內容、性質及其他客觀情況,從符合條件的聽證申請人中確定聽證代表人參加聽證。聽證代表人的確定應當體現廣泛性、代表性。中國保監會可以邀請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及相關專家作為聽證代表人參加聽證。
此前律師對交強險的質疑中,有一項正是保監會在去年審批行政許可時并未向利害關系人發布公告和舉行聽證會。“機動車車主作為交強險行政許可的利害關系人,依法享有向保監會提出申請聽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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