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敘述 王先生2004年購買了一輛POLO車。據王先生介紹,當時正值經銷商舉辦多項優惠活動,贈送車險、裝飾等,總價值約1萬5千元。在贈送的諸多裝飾中,包括一臺西門子6碟VDO汽車音響。 在隨后的使用過程中,王先生對這款POLO車各方面都非常滿意,但是,他萬萬沒有想到,花了十幾萬的車子雖然很好,但是免費贈送的6碟VDO卻給他惹來了無數的煩惱。 在使用近3個月時,這臺西門子VDO發生了卡碟問題,不過很快經銷店給王先生做了更換。但是緊接著不到2個月,VDO又出現了問題,表現為各指示燈沒有反應。 不過,此次當王先生開車再次來到購車的經銷店,對方卻告訴王先生,他們現在已經不做西門子VDO的維修服務了,如果車主的VDO發生故障,需到該產品指定維修站進行維修。隨即,王先生又驅車前往西門子VDO一家指定的維修站。但是當該站的接待人員看到王先生的保修卡后卻表示,王先生不能享受保修服務。 原來,王先生購車時,經銷店在贈送西門子VDO時,同時給了王先生該產品的保修卡,但是服務人員并沒有告知王先生需及時將其中的保修登記卡寄回總公司的售后服務部。維修站接待人員表示,因為王先生沒有寄回登記卡,公司就沒有他的相應記錄。按照該產品的保修條件,雖然仍處在保修期內,王先生卻無權享受免費維修。如果要維修,相關費用需自行支付,據了解,僅該產品拆裝費就300元。 無奈之下,王先生又回到汽車經銷店尋求解決辦法。雖然經銷商對王先生遭遇表示同情,但是他們表示,他們可以給王先生出具產品出售的證明,最終問題仍需要維修站來負責。 王先生拿到了經銷商的相關證明,但是維修站對此卻并不認可,只是強調沒有寄回登記卡,就不能免費維修。為此王先生很煩惱。 記者追蹤 記者看到,西門子VDO產品的保修卡上說明,用戶需在30天內將該登記卡寄回公司,但也沒有相關條款規定,如果客戶沒有寄回保修卡就不能享受保修服務。 記者隨后給該產品負責廠家——西門子威迪歐汽車電子(惠州)有限公司售后服務部致電,以消費者身份敘述了王先生的情況,并詢問廠家應該如何處理。電話接待員沒有對比表態,只是建議消費者與汽車經銷店商量解決辦法,又將消費者“踢”給了經銷商。 據了解,像王先生這樣沒有寄回保修卡的車主不在少數,而像這個問題也并不僅局限于汽車配件。買了產品,只因為一張登記卡,消費者就享受不到相應的服務,這個問題該由誰來負責? 是消費者疏忽,還是經銷商失職?都不能成為廠家推諉的原因,是否能在產品售出時,就由經銷店填寫登記卡寄回廠家?但是不論如何,最終仍需由廠家想出徹底的解決辦法,否則失去的只有消費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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