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廣州汽車展展前通知之“關于會刊、廣告、新聞發布會事項”
[2004-11-19 16:47:17]
太平洋汽車網 來源:pcauto責任編輯:luzhikun
關于會刊
1、 請展商將企業簡介(中英文對照、200字以內)務必于10月30日前發送電子文檔或傳真至展覽公司。
2、 已預定廣告的菲林片(尺寸:140MM X210MM)及打樣稿兩份請務必于10月30日前交至展覽公司,以免影響貴司的簡介及廣告及時地登上會刊。
聯系人:黃安妮 電話020-26081659 傳真 020-86663416
e-mail:autoshow@fairwindow.com
關于現場廣告
1、已預訂現場廣告的參展商請將廣告的光盤及打樣稿兩份務必于11月10日前交至展覽公司。
2、為了配合參展商宣傳企業形象,大會將在現場制作廣告牌,發布整車企業的標識(Logo),請參展商于11月10日前將光盤(Coreldraw文件)寄到、同時發送電子文檔到展覽公司。聯系人:黃安妮
關于新聞發布
1、為了配合參展商集中宣傳報道企業的最新產品與技術,大會特別安排媒體于11月22日集中采訪報道,因此,建議參展商將新聞發布會安排在11月22日媒體日,請參展商在11月10日前將本單位準備在媒體日發布新聞的計劃與要求通知大會籌備辦宣傳組,以便統籌安排,保證高效有序。每個單位新聞發布會的時間要求控制在30分鐘內,各單位用于新聞發布的通稿請于11月15日前先行提供給大會籌備辦宣傳組,以方便媒體報道使用。
2、 參展商如有新車、概念車參展,請于10月30日前通知籌備辦宣傳組,以便大會提前做相關報道。
聯系人:莊汝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