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石碣有一輛車半年間被電子眼拍攝到交通違章18次,車主知道時罰款已達3600元;另一位車主直到年檢時才被告知已被電子眼拍攝交通違章上百次,罰款累計2萬元……然而,他們至今未收到違章通知,而且,雖然自己每月上網查三次,但直到上個月的23日,才在網上查到違章記錄。石碣交警對此也一臉無奈———據稱電子監 控違章記錄并非由交警發布,連他們也不知道車主違章的次數。 交警中隊不知情 在石碣鎮從事運輸行業的嚴先生稱,自己公司的三輛運輸車,日前被告知分別有18次、16次、10次的電子拍攝違章記錄,違章時間是從去年9月到今年3月。而在此之前,他從未接到過任何違章通知,之前自己每月上網查三次也未查到相關記錄。另一位司機向記者出示了自己從電腦打印下來的100多次違章記錄,罰款累計達2萬元。他說,如果違章司機能及時收到罰單通知或上網查到違章記錄,誰還能不警醒呢?這些遲到半年的違章記錄僅讓車主來承擔責任是否公平? 帶著車主的疑問,記者采訪了石碣交警中隊。中隊長莫炳良一臉苦笑地告訴記者,其實這次事件中石碣中隊并不是主角。莫炳良稱,石碣鎮內的電子眼,是由石碣鎮政府和民營企業共同投資和管理的,違章記錄和通知都不由交警部門負責。為什么違章信息滯后這么長時間,石碣中隊并不知情。 網絡平臺不一致 據記者了解,安裝電子眼不僅費用大,而且需要高科技的電腦網絡通訊平臺支持,東莞2003年開始由市財政撥款在市區內安裝電子眼抓拍違章車輛。東莞32個鎮區的電子眼則由鎮財政出錢,其中不少是由鎮政府和民營企業共同投資安裝的,石碣鎮就是其中之一。 與此同時,記者在該市交警支隊交管科了解到,由于各鎮區選擇安裝電子眼的電腦程序、網絡平臺并不一致,一直以來,車輛在各鎮區的違章記錄就不能和交警支隊的網絡接軌,電腦顯示也不完全,造成很多車主查詢不到違章記錄。 記者隨后向石碣鎮有關領導求證:石碣的電子眼是否由鎮政府和民營企業合作安裝?如何管理?違章罰款如何分配?為什么半年后才公布違章記錄?對這些問題,該領導都未正面答復。 下一篇:“杜寶良現象”是否暴露交通執法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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