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前就有“碰瓷”一說:抱著假瓷器碰撞馬車,詐人錢財;今天的“碰瓷”者更為狠毒:用身體碰撞汽車,糾纏沒完。
“碰瓷”的說法起源于清末,那時候有一伙人為詐人錢財專門抱著瓷器去路邊找車碰撞,瓷器當然是假瓷器,車也不是現在的汽車而是馬車。與馬車發生碰撞后,這伙人就故意把假瓷器摔壞,再要求車主按真瓷器的價格賠償,“碰瓷”說法由此而來。
經過幾百年的演變,“碰瓷”的性質未變,同樣是訛詐,但現在的碰瓷者不是拿假瓷器去碰,而是用自己的身體去碰,比他們的老祖宗更狠毒。碰瓷者從清末延續到現在,肯定有其生存之道。隨著“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碰撞機動車負全責”硬性規定的出臺,讓眾多車主意識到:碰瓷的事可能以后會更多了。
花錢陪碰瓷者“玩”
老霍其實才26歲,看起來很成熟,出人意料的是,老霍就在前幾天發生“車禍”了。那天早上老霍開著他的桑塔納上班,走到一個交叉路口準備轉彎時,突然聽到砰的一聲悶響,一個人在桑塔納的右前方倒下,傷者滿臉滿口的血,還不斷地打滾呻吟,地上也有一灘血跡。老霍趕緊打110報警,警察來了,收了他的駕照和行駛證,接著老霍叫出租車把傷者送到了醫院。因為看到傷者已經奄奄一息,他心里非常恐懼,把傷者送進醫院搶救室時心里還在打顫。
醫生對傷者做了全身檢查,說各種檢查結果均無異樣,老霍的心才算平穩了點,可拖車費和醫院的各種醫療費就將近1500元。回過神來的老霍越想越不對勁:看起來快死的傷者,怎么可能全身安然無恙?
傷者躺在急診室床上,大有一直躺下去不起來的趨勢。老霍告訴他,檢查結果無大礙,說了幾次傷者才慢慢“蘇醒”過來,迅速地說出他表哥的電話號碼,要求老霍去聯系。老霍打完電話,傷者的表哥不到10分鐘就出現在搶救室,到交警隊結案時交警要求傷者提供身份證,傷者表哥竟隨身帶著表弟的身份證,顯然是有備而來。
按照新交通法的規定,機動車和行人發生碰撞,機動車負全責。兩表兄弟開口就向老霍開價4000元。經過一番交涉,最后老霍無奈給了他們1000元算了事。這幾天老霍還念念不忘這件事,并一再地思考那些細節:碰瓷者撞后倒在車的右前方而不是正前方;是怕車來不及剎停真把他軋死,臉上和地上的血也不太可能全是他的;還有那有備而來的表哥……不過說什么都晚了,只希望下次這種事別再落到自己身上!
提醒:開車須小心謹慎,對碰瓷者要留個心眼。
[1][2] [下一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