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部有關《機動車維修行業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對社會征求意見已全部結束。按照這項規定,今后家用車整車修理120天內出問題,修理廠應無償進行返修。這項規定有望在今年年底出臺。 其中,商用汽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18000公里或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零件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乘用汽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0公里或者12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6000公里或者35日;一級維護、小修及零件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 按照這項規定,今后機動車維修企業應當公示承諾的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而所承諾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于以上規定的標準。 據悉,從全國范圍來看,汽修行業普遍缺乏統一的操作規范,但上海目前的情況可以說比較規范的。上海汽修行業規定,修竣出廠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在保證期內因廠方責任發生的質量問題,廠方無償返修,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質量保證期的規定如下: ◆汽車大修或總成大修的車輛,自出廠之日起90天(行駛里程不超過1萬公里);)) ◆二級維護的車輛,自出廠之日起10天(行駛里程不超過1500公里); ◆小修的車輛,自出廠之日起7天(行駛里程不超過700公里); 相關文章:還交過路費嗎? 新《收費公路管理條例》開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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