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現役軍人可用軍官證買車并可上京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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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7 10:10
] 太平洋汽車網
記者昨天接到一位現役軍人發來的電子郵件,說讀了“在京暫住人員可在京買車上牌”的文章后,想了解在北京服役的現役軍人能否購買私家車并上牌照。記者就此詢問市交管局車管所,得到的答復是“沒有問題”。
據了解,新交通法出臺后,公安部發布了71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和72號令《機動車登記規定》,其中針對現役軍人、武警辦理機動車登記證明時規定,“現役軍人(含武警)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
但我國現役軍人和武警并未持有身份證,“軍官證”和“士兵證”是軍人唯一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71、72號令頒布之初,全國各地交管部門不能給購買私家車的現役軍人和武警辦理機動車登記。但很快,公安部發了一個補充通知,說明現役軍人和武警可以持軍人身份證件辦理機動車登記。
現在,駐地住所在本市的現役軍人(含武警),購買私家車后,可以持自己的軍人身份證件如“軍官證”和團以上單位出具的其本市住所地址的證明,以及法規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到交管部門辦理機動車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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