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車激光雷達版現身工信部新車申報目錄!老樹開新芽能夠火起來嗎?”
“激光雷達上車,告別純視覺方案!新智駕平臺跑起來了”
“沒有激光雷達何談智能駕駛?來看來自老牌車企的‘偽智駕’汽車”
……
一條搜索、大量推送,讀者看到發懵;激光雷達是否真有這么重要,沒有激光雷達的智能汽車真的是偽智能嗎?
答案:
不是頭上有犄角就是小青龍、也有可能是傻乎乎的小羊羔;汽車不是有了激光雷達就能自動駕駛,現在的所有量產汽車都只具備輔助駕駛功能,有沒有激光雷達實際完全不重要!現在的激光雷達更像是一個“營銷用科技產品。”

智能駕駛一度被神話,但是神話畢竟是假話,神話已經被揭穿。
有些汽車品牌明顯過度包裝這項配置,同時也過度包裝了所謂的“智能駕駛;”比如以“高階”“高級”或“領航”等具備多種解釋的、模棱兩可的名詞來定義,讓其潛在用戶認為車輛可以在特定場景中自動駕駛。而客觀事實是所有面向個人用戶銷售的量產汽車都僅具備2級系統功能,其正確的名稱是“組合駕駛輔助;”客觀上僅具備在人工持續監控的前提下,可進行的部分場景的駕駛自動化,但是司機的手不可以離開方向盤、司機的眼睛不可以離開路面,甚至還需要對車輛系統運行進行觀察。
根本沒有自動駕駛,現階段智能汽車的“眼睛”還長在司機的臉上。

事實上,目前的輔助駕駛系統真正具有意義的功能是很有限的。
其應當為:全速自適應巡航,避免頻繁減速和加速操作以降低駕駛強度車道保持系統,避免司機疲勞或分神而無法及時發現偏移車道
其他也就沒有什么了。
打燈變道難道比司機用手輕輕撥一下方向盤更便捷?
自動變道或進入匝道的時候,作為司機會一點不擔心?
其實不論是輔助駕駛系統還是自動駕駛系統,其價值一定是讓駕駛變得更簡單、更輕松;而按照自動駕駛系統的標準去使用輔助駕駛系統,客觀上只會讓簡單的駕駛變得更復雜,這樣的用車邏輯從根本上就是錯誤的。

在沒有自動駕駛的前提下,激光雷達還重要嗎?
實際上實現全速自適應巡航和車道保持功能,激光雷達的重要性其實是微乎其微的!一個攝像頭都可以做得到。
至于在能見度較低的交通氣象條件中駕駛車輛,就算是有激光雷達的輔助駕駛系統也是不建議使用的;因為激光雷達的激光會受到環境因素的嚴重影響,此時還是要依靠毫米波雷達,但即便是這種雷達波也難免受到干擾。而且隨著能見度的不斷變化,車速要動態的進行調整,燈光也要進行同步調整;此時如果同步調整輔助駕駛系統,那就只會讓司機分神,讓駕駛變得不安全。
在能見度較低的環境中是需要人工駕駛的。
而在能見度較好的環境中,激光雷達則沒有意義。
抑或者說在權威部門認定目前沒有自動駕駛汽車之后,高標準的傳感器的價值也就被暫時否定了。

設想:
假設把具備2級輔助駕駛功能的汽車理解為人,其僅僅是具備行走功能的幼兒,依然需要家長領著走;這時候給這樣一個幼兒戴上護目鏡、再戴上起到補光作用的前射燈——你是希望這個幼兒掙脫掉大人的手,然后自己在山林間、在小溪邊來上一場說走就走的探險旅行嗎?
當然不可能。
那么該幼兒帶著的護目鏡和補光燈就都沒有意義,充其量就是裝飾作用。
同理,還需要司機去駕駛的智能汽車,就算裝上一圈激光雷達又有什么用呢?

可以這樣說:
≤2級的智能汽車僅算是剛剛啟智,不需要花哨的、專業的裝備,用不上、用不了也不會用——能看到卻不知道要怎樣做(開車),有什么用呢?≥3級的智能汽車才有必要研究硬件平臺的差異;但屆時只要汽車生產企業敢于承諾車輛系統運行故障導致的交通事故可以承擔后果,那么有沒有激光雷達依然不重要,因為敢于做出這樣的承諾則等于對系統軟硬件足夠有信心,是否需要“能發射激光的眼睛(激光雷達)”也就不需要爭論了。
實際不論是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還是攝像頭,其本質都是采集信息的傳感器。
現在的問題是智能汽車根本不智能,這是“大腦”的問題;不研究“汽車的大腦”而緊盯著車輛的傳感器,方向就是錯誤的。
別再神話激光雷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