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車幾年強制報廢?
小型汽車的強制報廢年限不是固定的,得看具體情況。
9 座(含 9 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的,使用 15 年。達到報廢標準后想繼續用,不用審批,檢驗合格就行,每年定期檢驗 2 次,超過 20 年,從第 21 年起每年檢驗 4 次。
旅游載客汽車和 9 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用 10 年,達到報廢標準想繼續用,按規定辦,最長能延長 10 年。延緩報廢的旅游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 4 次,9 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 2 次,超過 15 年,從第 16 年起每年檢驗 4 次。
營運大客車使用年限是 10 年,達到報廢標準想繼續用按規定辦,延緩報廢不超 4 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 4 次。要是一個檢驗周期連續 3 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就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車主辦理注銷登記。
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都按營運車輛的 8 年報廢。
非營運 9 座(含)以下客車報廢年限 15 年,出租車(小、微型)8 年,旅游、公路客運車(大型、中型)15 年,非營運的大、中型汽車 20 年,微型載貨汽車 12 年,重、中、輕型載貨汽車 15 年,半掛牽引車 15 年。
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沒使用年限,超過 15 年每年檢驗 2 次,檢驗不通過強制報廢。小型私家車沒報廢年限,2013 年 5 月 1 日起,車輛行駛到 60 萬公里引導報廢。
營運車輛 8 年強制報廢,小型車型里的營運車輛,5 年以內每年年檢一次,超過 5 年每半年檢驗一次,8 年強制報廢。
小型私家車新車 6 年以內免檢,超過 6 年每年年檢一次,超過 15 年每隔半年年檢一次。
小規模及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 8 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 10 年,大規模出租客運汽車 12 年,租賃載客汽車 15 年,小型教練載客汽車 10 年,中型教練載客汽車 12 年,大規模教練載客汽車 15 年,公交客運汽車 13 年。
最新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