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換完之前有一個2.0T的a6L,6月5號賣了,當天過戶到別人名下。當時就說不用特別申請,原號碼會自動留存在我名下半年時間,這半年內只要是購買新車,可以申請繼續使用原車牌,注意是購買新車,買舊車二手車不行。當時我有懷疑……第二天,6月6號,我把這個途樂開到車管所,100塊錢黃牛替我整理了資料,只寫了一個簡單的“申請本人XXX,身份證號碼……,申請使用原車牌號碼某A00000.落款簽名”,把這份申請訂在車輛外檢資料的第一頁上。得了,一小時后外檢警官簽完字后的資料到了大廳后,和其他上戶的車主相比,就是直接省略了選號那一步驟,完畢!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