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證明書可以打行政訴訟嗎
交通事故證明書不可以打行政訴訟。
因為交通事故證明不是具體的行政行為。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但要注意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而且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如果逾期提交復核申請將不予受理并會書面通知申請人。
另外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其不對當事人直接進行行政處罰也不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所以不具有可訴性。
若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證明牽連的民事賠償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在訴訟中提供相關證據用以推翻交通事故證明的證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