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通過鐵路道口、急彎、窄路、窄橋時,最高行駛速度不得超過30km。以下信息是相關的:1 .速度: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保持安全車速。夜間或者在危險路段行駛,遇有沙塵、冰雹、雨、雪、霧、冰等氣象條件時,應當降低行駛速度。2.減速慢行: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行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行駛,讓有優先權的行人和車輛先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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