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熱線消息濟南市質監局稽查部門日前對生產汽車防凍液的單位進行了執法檢查,對兩家質量達不到技術指標的企業依法進行了查處,沒收了340箱檢驗不合格的防凍液。 隨著冬季的來臨,汽車防凍液的生產和銷售進入旺季,從10月下旬開始,濟南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局對全市汽車防凍液生產企業進行了專項質量執法檢查。通過一個月的檢查,執法人員發現,濟南市的防凍液生產質量總體上是好的,但也有部分防凍液企業生產不規范,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生產設備簡陋,檢驗手段落后,產品達不到質量要求。個別防凍液生產企業,無視國家關于汽車防凍液生產的有關規定,使用簡陋的生產設備和落后的檢驗手段,其產品質量根本無法保證。
二是生產原料以次充好,嚴重違反國家規定。按照規定要求,防凍液生產的主要原料是:乙二醇、苯甲酸鈉等。由于以上原料的價格較貴,而極少數生產企業受利益驅動,在生產中為了降低成本,以次充好,私自改用價格低廉的甲醇、乙醇甚至混醇。
還有的產品外包裝虛假標注,以欺騙消費者。極個別防凍液生產企業,為了吸引消費者,不是在產品質量上下工夫,而是在產品外包裝上虛假標注。在未經任何檢驗機構檢驗和質監部門批準的情況下,私自標注“經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合格產品”、“環保型”等字樣,以欺騙消費者。
另外,極少數生產企業在生產中計量器具簡陋,計量方法不規范,造成缺斤短兩現象。
質監執法人員依法對生產不規范企業責令限期改正,并對兩家企業的不合格防凍液產品共計340箱予以沒收,同時對兩家企業進行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