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質檢總局發出公告,就《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草案)》公開征集意見。記者注意到,《規定》明確指出,車主有權向主管部門反映汽車缺陷并提出缺陷產品召回建議。據介紹,即將修改實施的《規定》是首部最大限度保護汽車使用者人身安全的法規。
《規定》共八章四十七條,其中最大的亮點是對制造商應承擔的責任和車主的權利作了明確界定。《規定》指出,汽車產品存在缺陷的制造商必須組織實施產品召回。制造商應當建立汽車產品技術服務信息通報制度,載明有關車輛故障排除方法,車輛維護、維修方法,服務于車主,同時還必須設置熱線電話,解答各方詢問,并在主管部門指定的網站上公布缺陷情況供公眾查詢。在車主的權利方面,《規定》指出車主有權向主管部門、有關制造商、銷售商、租賃商或者進口商投訴或反映汽車產品存在的缺陷,并有權向主管部門提出召回調查的建議。
《規定》指出,如果制造商故意隱瞞缺陷的嚴重性,或規避主管部門監督,或由于制造商的過錯致使召回缺陷產品未達到預期目的,造成損害再度發生,主管部門可責令其重新召回,通報批評,并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昨天的公告指出,社會各界人士可于11月20日前,將意見通過www.Aqsiq.gov.cn、www.cqi.gov.cn、www713.com.cn反饋給質檢總局,也可直接將意見寄送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法規司。
又訊鑒于戴姆勒-克萊斯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基本完成了對我國內韓國產奔馳MB100等輕型客車后制動油管的更換工作,經跟蹤檢驗證明確能消除安全隱患,國家質檢總局決定從即日起恢復受理MB100輕型客車的進口報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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