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了白燒嗎?汽車自燃原因不明責任難定
一段時間以來,黑龍江省消費者協會接到多起汽車自燃的索賠案件。這些汽車大多在正常行駛中或正常停放時不明原因地自己著了起來。火災發生后,車體輕則燒壞線束,重則全車燒毀,給車主造成重大損失。令人遺憾的是,多數消費者因索賠證據不足,或鑒定程序復雜和費用過高等原因,迫使維權行動半路“擱淺”。同時,這類索賠案也成為今年消協受理汽車維權案的一大難點。
捷達自燃報廢索賠半年無果
2004年8月,雞西市市民王曉羽在哈爾濱市運通俊業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價值11萬元的捷達前衛轎車。今年3月11日21時40分,王曉羽駕駛該車和朋友牟某返回雞西市區,途經鶴大公路雞牡段上坡轉彎處時,發現儀表盤下方中央保險盒處有塑料燒焦氣味,并有煙霧出現。停車后,王曉羽打開前機器蓋并準備拆下電瓶電源線未果,于是立即關閉了鑰匙門,此時儀表盤下方躥出火苗。據王先生講,當時汽車在行駛時車上電器均處于正常工作狀態,事發之前未見異常。發生火災后,他馬上用路旁積雪滅火,可火勢無法控制,不一會兒就燒到了車頂棚。20分鐘后,當地消防部門趕到現場時,車輛已完全燒毀報廢。當晚,王曉羽便將火情報告了雞西市119,滴道區消防科的工作人員及時對現場進行了勘查,并出具了火災證明。
3月13日,王曉羽和哈爾濱“運通公司”取得了聯系,要求對車輛自燃討說法。售后服務人員委托雞西市售后服務中心經理戰某到現場作了調查,拍了照片,他建議車主委托權威部門做起火原因的鑒定,這樣才能分清責任歸屬問題。雞西市滴道區公安分局消防科委托黑龍江省汽車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對該捷達轎車起火原因進行了鑒定。5月10日,質監所出具的鑒定結果為:車輛全部燒毀報廢,底盤號無法查到,只看到發動機號與發票相符;該車裝有防盜電腦芯片,車鑰匙帶有中央門鎖開關;該車沒有加裝任何外接用電器及線路改動現象,維修項目只有首保一項,其余沒有任何記錄;從交警隊車輛事故現場照片和對車輛檢驗看,車輛沒有交通肇事;此車為新車,運行僅12000公里,事故時車主自己駕車,無人為事故的可能性;排除其他因素,起火部位與電路相關。
結論:由車輛電路自燃起火,造成車輛燒毀報廢。
6月1日,根據質監局的檢驗報告,滴道區公安分局消防科出具了火災原因認定書:我科組織火災調查人員對此起火災原因進行深入調查,并委托黑龍江省汽車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核定直接財產損失990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黑龍江省消防條例》的相關規定,認定起火點位于汽車儀表盤下方,起火原因排除人為因素,系汽車電氣線路引起火災。
王曉羽拿著這兩份報告找到雞西售后服務站,可一等就是三個多月沒有消息。9月初,售后人員稱這份檢驗報告還有個別問題沒有解釋清楚。9月21日,王曉羽又委托黑龍江省汽車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做了“關于捷達前衛轎車起火原因鑒定補充說明”:現場檢驗未發現任何外接用電器殘骸。
9月26日,王曉羽將黑龍江省運通俊業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投訴到了省消協,要求銷售公司能對汽車自燃事件給予答復。經過消協工作人員的調解,“運通公司”拿出了意見:要求檢測報告提供確鑿的檢測依據;提供該車自燃確因產品質量引起的檢測報告。看來,王曉羽還要繼續到相關部門檢測,維權路仍很漫長。
維權索賠難在鑒定起火原因
也許這起汽車自燃投訴事件純屬偶然,可當記者來到黑龍江省消協了解情況時,一樁樁懸而未決的汽車自燃投訴案件,凸現出了我國欠缺對家用轎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所帶來的弊端。據省消協投訴部部長佟新介紹,今年,黑龍江省汽車自燃案件投訴率非常高,可最終都因車主證據不足和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導致案件不了了之。
雙城市市民劉女士于2003年7月在哈爾濱市廣申汽車銷售維修服務有限責任公司購買了一輛價值為42.5萬元的奧迪A4(1.8T)轎車。2005年2月17日那天,劉女士的兒子楊某欲將停在樓下的汽車啟動預熱,突然發現車頭及機蓋縫隙由內向外冒煙,打開機蓋看到發動機部位起火,在居民的幫助下才將火撲滅。火災發生后,相關消防部門證明了該車系自燃非人為因素造成。于是,劉女士要求“廣申”或汽車生產廠家賠償其損失,可事情過去近半年時間,也沒能得到滿意答復。無奈之下,劉女士只能按照該公司做出的“支付使用補償方可退車或換車”決定,支付了近12萬元的折舊費,才又換購了與原車價值接近的一輛新奧迪A4(2.4)轎車。可是,由于生產廠家始終沒有把退車款撥給“廣申”,導致劉女士始終沒能拿到新車購車發票,新車至今都不能正常落戶,上路行駛。
“汽車自燃投訴率逐漸升高,又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加以制約,僅憑《消法》是很難為受害車主維權的。”佟部長講,目前汽車自燃投訴案件的調解工作成了消協工作的一大難點。其中最關鍵的是舉證難,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發生糾紛后消費者要承擔舉證責任。但汽車是一個科技含量高的產品,不少消費者不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在舉證問題上存在很大難度。而對于判定汽車質量的原因,又必須由權威的汽車檢測機構出具鑒定。像上述案例中王先生雖然申請了鑒定,但鑒定的內容卻沒有明確說明汽車自燃的起火原因,以致消費者無法為廠商或銷售商提供索賠的關鍵證據;再有就是鑒定難。鑒定費用過高,據《消法》規定,檢測費由經營者先行墊付,最后根據檢測結果由責任方承擔。但實際上許多經營者拒不執行這一規定,而消費者又常常因為費用過高“望而卻步”。此外,鑒定機構少,周期過長,也是鑒定存在困難的原因。如上述案例,王先生如果在省質監所拿不到廠商要求的鑒定報告,他就必須到國家質監部門重新為汽車做鑒定,這筆鑒定費用可能要超過汽車自身的價值。
汽車自燃大多由電線短路所致
記者從市消防部門了解到,僅在7月份一個月中,哈爾濱市區內就發生汽車自燃事故40余起,多輛汽車被燒毀。在汽車自燃事故中,小轎車和面包車居多,占80%以上,行駛中發生自燃的占60%以上,發生事故車輛大多是低檔車和二手車。據了解,事故中有多名司機被燒傷。
據消防人員介紹,車輛自燃的原因多種多樣,有些新車開了沒幾天就發生自燃,這種情況下就要考慮是汽車制造商的產品缺陷問題,車主首先應選擇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與汽車銷售商和汽車制造商進行交涉;但70%的汽車自燃火災,是由于電線短路造成的,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一些車主在汽車上安裝附加電器時對原有的線路擅自改變,私自安裝線路,但沒有注意檢查和保養,久而久之發生短路,雖然不影響行駛,但短路部位易出現火花;由于汽車燃油管路老化發生滲漏,燃油在高溫下揮發成氣體,達到一定的濃度后遇到火花就會發生燃燒;夏天車輛長時間停放在烈日下,車體內積聚的高溫熱量無法散發,發動機溫度不斷升高,容易引起自燃;長時間使用空調,發動機工作負荷量大,也會造成電線短路起火;汽車使用頻率高,造成線路老化短路而引發燃燒等等。
據平安保險公司哈分公司工作人員介紹,對于車輛自燃,保險公司一般都有“自燃險”,即車輛附加自燃損失險。其中規定,投保機動車在使用過程中因本身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及運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以及被保險人在發生本保險事故時,為減少保險車輛損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但有以下四種情況責任免除:被保人在車輛使用過程中用人工直接供油、高溫烘烤機器引起火災;自燃僅造成電器、電路、供油系統損失;貨車自燃,連帶貨物受損失,貨物不被賠付;人為造成火災。據了解,“自燃險”的投保率并不高,尤其是新車車主投保率幾乎為零,5年以上汽車僅有不到5%的司機上了這項保險,這其中私家車車主上此項保險的更是微乎其微。
因此,消防專家提醒:駕駛汽車應定期檢查電路和油路,不要把打火機等易燃物品放置在車內。夏季長時間行駛時,應注意在中途停車休息,防止汽車在高溫下長時間暴曬。按規定在車上配備滅火器,并要定期更換。
汽車發生自燃前一般都會有異常聲響和氣味等征兆,駕駛人員發現后應立即將車熄火,停在避風處檢查著火點。在沒有滅火器的情況下,不要打開機蓋,以防止空氣進入助燃。如果火勢自己無法控制,應馬上撥打119報警,同時撥打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電話。消防隊滅火后,向其索要出警證明,并要求開具起火原因說明。根據消防部門證明要求保險公司定損,一般賠付率在8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