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讓中秋團聚變離別 回憶我慘痛車禍經歷
一個月后事故認定書出來,天籟和小貨車駕駛員分負事故的主次責任,我和三個養護工無責。此后主次責任雙方經過幾個月的協商。直到06年6月底雙方才達成最后協議,我的車損由雙方分擔(合計修車及鑒定費8千余元)。事故后的各方情況,在此簡介以下:
天籟駕駛員年僅33歲,上海人,送往醫院后搶救無效當日死亡。留下了一對年幼的胞生兒子,妻子和老母親。
事故中當場死亡的女養護工為蘇北人,身份證上年齡為40歲,但聽其親屬講其實際年齡只有36歲,因家里為和哥哥換親而把年齡改大以達到結婚年齡。因此損失了幾年的賠償金。
另外兩位養護工經過住院治療數日后出院,有一位做了傷殘鑒定。詳情不清。
小卡車駕駛員23歲。卡車損失較小,定損只有兩千元不到。幸運的是車是單位的。否則巨額賠款真夠他受的。
我的車子修了8千余元,今年6月底事故最后處理時由雙方分擔。
事故最后一次處理時,見到了天籟駕駛員的老母親。飽受喪子之痛的老太太,因未見到兒子最后一面而哀傷不已,一定要我講講她兒子的最后情況。當聽說我有一些事故中的照片時悲喜交集。交談中我也從側面了解一些當時的情況,天籟車子剛買不到三個月,她兒子當時為過中秋節開車回家,路上還打了電話說半小時后就能到家,此后一直無法聯系,直到當天下午警察上門才知道出了車禍。老太太查看電話紀錄,來電時間為9點25左右。正好是事故發生時間。我忽然明白了超我而去的天籟為何又慢了下來,當時正打電話通知母親何時到家。當前面車子出現時,因注意力分散,導致判斷失誤,把停在前面的車子當成正在行駛中,導致最后來不及躲開而與卡車追尾。
而停在超車道上的小卡車只是后面釘了塊施工牌作唯一標志,也明顯違反了高速公路施工規定,本來雙方應為對等責任,因天籟方未系安全帶而成了主責方。安全帶此時成了劃分責任天平中的關鍵籌碼。
本人今年38歲,上有七十多歲的雙親,中有賢惠的妻子,下有正在上學的一雙兒女,感謝上蒼讓我躲過一劫。
更希望天下的駕駛員都能高高興興出門,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