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北京娛樂信報 責任編輯:mahaiyan
民警當即指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事故妨礙交通又難以移動的,應當在車后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告標志。而這位司機不僅設置標志的距離不夠,而且,放在地上的一塊木板也大大降低了警示作用,使后面來車不易及時發現,從而引發事故。
用作警示標志的木板放置距離不夠并且也不夠醒目
司機又從車中取出備用胎放在車旁
過往車輛從修車的司機身旁駛過
[上一頁] [1][2][3][4]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