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法突破
東吳證券研究所楊嵐春研究員認為,《新辦法》在幾個方面都做出了突破。
與剛剛頒布的《汽車金融機構管理條例》
相配套,《新辦法》改變了過去將試點局限在四大國有銀行和后來補充的其他中資銀行機構的范圍,明確了城鄉信用社和汽車金融機構經營汽車信貸的主體地位。而所有獲準經營人民幣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也都被納入了這一范圍。
楊分析,此范圍的擴大,預示著獲準在華試點城市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已不再被排斥在外。《新辦法》將汽車消費信貸劃分為三個貸款品種,目前外資銀行尚未獲準經營人民幣零售業務,所以無法涉足個人汽車消費信貸,但經銷商汽車貸款和車隊汽車貸款兩個貸款品種,實際已為外資行的進入掃除障礙。
另一個突破在于,《新辦法》對納入貸款范圍的汽車種類做出了新的規定,不再區分國產車和進口車,進口汽車將被放開,這也是中國入世的承諾之一。商用車輛貸款禁令亦被取消,各種運輸車輛、工程機械車輛均在貸款種類之列。
隨著汽車進入千家萬戶,二手汽車交易日漸活躍,在《新辦法》中二手車也被網羅在內。“這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楊嵐春說,“在國外二手車交易占相當大的比例,中國未來必步其后塵。銀監會和央行及早將二手車納入貸款范圍進行規范,應該說考慮還是比較周全的。”
《新辦法》的變化,還體現在利率、借款擔保方式和借款期限方面。
楊嵐春分析,在《舊辦法》中,央行規定汽車消費貸款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執行,而《新辦法》則表述為汽車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規定進行協商確定”,這實際上擴大了貸款人的自主權。
保證銀行自主權的一個背景是,2003年央行在貸款利率政策方面作出調整,擴大貸款利率上浮區間。如此一來,銀行和其他貸款機構即可利用利率工具對不同貸款對象進行區分,調整貸款風險。
農行北京分行個人業務部一人士表示,在目前各銀行紛紛降低貸款利率爭取客戶情況下,《新辦法》對銀行沒有很實質性的影響,但央行正逐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未來一段時期內貸款利率下限區間將擴大乃至放開,這一規定實際已預先設置彈性,埋好了伏筆。
《新辦法》規定貸款期限不超過5年,但首次出現了汽車貸款可以展期的新說法,規定展期最長不超過原貸款期限的一半。這實際上為貸款機構擴展了貸款的期限長度。
在借款額度限制上,過去按擔保方式劃分的方式也得到改變,《舊辦法》按照質押、不動產抵押和第三方擔保的方式規定了不同的借款乘數,《新辦法》則按貸款品種即個人使用或者商用規定不同的乘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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