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 因車禍致死或致殘,即意味著一個家庭的幸福的失落。近日,記者從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去年一年濟南市共發生各類車禍1031起,死傷1405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62.7萬元。據交警們分析,頻發的車禍已是目前車輛安全的第一殺手。 通過對車禍原因的分析,交警們發現,車況、技術、身體和心理是引發汽車交通事故的四大因素。對開車多年的司機來說,在技術方面一般沒有問題,最主要的是身體和心理因素。 據統計,每天上午11時至下午1時、下午5時至晚上9時是事故的高發期,這個時段發生的事故占事故總量的40%。據分析,這個時段人們容易出現神經和視覺疲勞,容易導致判斷失誤、處理不當,再加上又是上下班的高峰期,人車混雜、亂穿馬路等緊急情況較多。而午夜0時至凌晨3時,正是人容易犯困、感覺疲勞的時段,由于此時道路上車輛、行人稀少,不少司機可能放松警惕而致超速行駛,較易導致汽車撞到路邊的樹木、建筑物上,從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交警同志介紹,初學駕駛者、初上路者以及婦女是汽車車禍的高發人群,由于這些人對路況觀察不全面,常顧左忘右,顧前忘后,加上手忙腳亂,反應遲緩,容易引發事故。不遵守交通規則,不按規定行車,是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私家車主張先生告訴記者,他最害怕也最煩堵車,尤其是繁華路段,行人亂穿馬路,自行車、摩托車見縫就鉆,開車的應該萬分小心,否則,不是刮就是碰。 不健康的行車心理是引發事故的重要潛在原因。這些心理現象主要包括:有的司機在路上開賭氣車、霸王車,不允許別人的車超自己的車;有的司機故意長時間占用超車道,不管身后的車怎樣提示,依然我行我素;有的司機自恃技術高超,在車流里左突右沖;有的司機夜晚會車時不關遠光燈,用強光照射對方,致使對方視線模糊;有的司機對別人的不良行為不滿,在行進途中故意擠超對方,這些不良的心理也極易引發車禍。 眾所周知,酒后開車、疲勞駕駛、急速狂飆、違章行車,容易引發交通事故,而行車中與同車人說笑打鬧、撥打接聽電話、開大音響聽音樂等,也容易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降低判斷情況的準確性。此外,生病期間身體和精神大不如平常,這期間最好不駕駛汽車。交警們分析,生病服藥后,藥物在體內發生作用的同時,對神經、身體也會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尤其是服用催眠、鎮痛、麻痹神經類藥品時,最好不要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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