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五條軍規” 鼓勵汽車業節能消費
8月1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節油節電工作的通知》(國發〔2008〕23號,下稱《通知》),對市場上傳言已久的“提高大排量乘用車消費稅稅率”進行正式表態。此外,國務院還從加快淘汰老舊汽車、鼓勵使用節能環保及新能源汽車、完善汽車燃油經濟性標準、加強運輸節能管理、大力發展公共交通等五個方面發出號召。這在今年我國汽車產銷量有望雙雙突破1000萬輛的消費環境下,無疑具有積極健康的導向作用。
“五條軍規”鼓勵汽車節油
我國汽車保有量近年來迅速增加,今年產銷量有望突破1000萬輛,汽車節油已成為節約能源的重要一環。國務院《通知》中,尤其對使用節能環保型及清潔能源汽車大力鼓勵,并表示將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從《通知》中用心良苦的“五條軍規”中可以看出國家鼓勵汽車節油環保的決心。
嚴格執行車輛淘汰制度。國務院表示將加大支持力度,加快淘汰老舊汽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有條件的省會城市老舊公交客車報廢期要在額定標準基礎上提前2-3年。同時加快高油耗客、貨車退出道路營運市場進度,力爭到2013年年底前實現全部營運車輛達到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
鼓勵使用低油耗節能環保型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降低小排量乘用車消費稅稅率,提高大排量乘用車消費稅稅率,進一步擴大不同排量汽車消費稅稅率差距。自此,市場上傳言已久的“大排量車消費稅上調”計劃得到證實。據統計,我國汽車燃油經濟性水平比歐洲平均水平低15%-20%。
完善汽車燃油經濟性標準。適時提高并嚴格執行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抓緊出臺重型商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盡快制定營運客、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標準。建立并實施強制性汽車燃料消耗量申報、公告、標識制度。汽車生產商和進口商要按照統一的檢測方法,測定并申報汽車燃料消耗量,新生產和進口汽車銷售時必須在顯著位置粘貼燃料消耗量標識。有關部門要定期公告汽車燃料消耗量指標。
加強運輸節能管理。優化道路運輸組織管理,提高運輸集約化水平,加強車輛用油定額考核。對客車實載率低于70%的線路,不投放新的運力。抓緊研究完善掛車牌照管理、交通規費征收和保險制度,鼓勵發展甩掛運輸。積極推廣使用公路自動收費系統(ETC)。
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加快建設快速公交和軌道交通,科學設置公交優先車道(路)和優先通行信號系統,加強公共交通、區域內交通及對外交通的有效銜接,提高公共交通運營效率。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對公共交通的投入和補貼力度,降低公共交通出行費用,吸引、鼓勵更多群眾選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加強出租車調度,完善預約制度,降低空載率。
“四天工作制”規范公務車消費
此外,在汽車消費中占據較大比例的公務車消費領域,國務院也在《通知》中號召政府部門“每周少開一天車”。公務車每周“四天工作制”的具體內容是:除特殊公務車外,各級行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車按牌號尾數每周少開一天,星期一至星期五停開公務車牌號尾數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國務院同時要求加快推進公務車改革。倡導其他單位和個人參照上述原則每周少開一天車,更多選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同時,國務院辦公廳還發文鼓勵和引導消費者購買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國務院辦公廳號召各級行政機關優先采購節能產品,認真落實強制采購節能產品的有關規定。其中,明確表態“把節能環保型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列入政府采購清單,新購公務車應優先購買節能環保型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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