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改革當務之急是提高不可再生資源稅負,專家建議———
國家財政部副部長肖捷日前表示,今后5到10年,中國將繼續深入進行財稅體制改革。今后一段時間將著重推進系列改革,其中在消費稅方面,要繼續完善消費稅制度,適當擴大征收范圍,要繼續完善消費稅制度,適當擴大征收范圍。
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夏杰長認為,針對目前消費稅存在的弊端,最為緊迫的改革措施是適當調整征稅范圍和開征新稅目,而從我國的現實情況來看,當務之急是適當提高卷煙(限制型消費品)以及汽油、柴油等不可再生資源的稅負水平。
據了解,我國現行消費稅課征范圍,包括煙、酒、酒精、化妝品、護膚護發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與煙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等11類消費品,局限于傳統貨物品目。夏杰長認為,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消費稅的征收品目可以增加到20種至30種,消費稅應由有限型過渡到中間型,收入比重力求增加到占流轉稅收入的20%左右(目前只有14%左右)。
選擇對象應該是稅基寬廣,消費較普遍,課稅后也不怎么影響居民生活水平的奢侈品,如保健飲料、高檔家用電器和電子產品、皮革制品、裝飾材料、美術工藝品、移動電話。這些消費品利潤大,若對其征收消費稅,既可以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又可以加大調控力度,起到抑制高檔消費品盲目發展的作用。
從我國的現實情況來看,最為緊迫的則是適當提高卷煙、汽油、柴油的稅負水平。卷煙屬于限制型消費品,汽油、柴油屬于不可再生的資源,世界各國都采取較高稅率來限制其消費。同時,也有必要采取國際通行的辦法,對含鉛和無鉛汽油實施稅收差異,來鼓勵無鉛汽油的消費,以保護環境。汽車是推動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主導產業之一,小轎車進入家庭也是必然的選擇,因此,從鼓勵我國汽車工業發展的角度出發,還可以考慮適當降低小汽車的消費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