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信息不足說明什么 “不可能不知道用戶信息”,一位行業資深記者針對
豐田的回答,發表這樣的評論,“至少
豐田可以通過用戶維修網絡掌握用戶的信息呀。”
不僅如此,根據2004年3月15日國家正式公布的《中國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第一章第五條:本規定所稱制造商,指在中國境內注冊,制造、組裝汽車產品并以其名義頒發產品合格證的企業,以及將制造、組裝的汽車產品已經銷售到中國境內的外國企業。進口商視同為汽車產品制造商。第五章第二十五條:制造商確認其生產且已銷售處的汽車產品存在缺陷決定實施主動召回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二十條或者第二十三條的要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應當及時制定包括以下基本內容的召回計劃,并提交主管部門備案:有效通知相關車主有關缺陷的具體內容和處理缺陷的時間、地點和方法。
這就是說,進口車商與本土車商在汽車召回問題上享受同樣的國民待遇,進口車和國產車一樣嚴格遵守召回程序;而且,制造商在召回進程中,需要將召回信息通知到個人。試想,如果不知道用戶信息,如何通知?
更何況,豐田
雷克薩斯LS430已經于2004年6月30日在中國被召回1489輛,那批車的生產日期是2003年7月29日到2004年1月14日。這次召回的是同一款車型,生產日期從2003年7月29日到2004年3月8日,起始時間與上次相同。難道上一次召回過程中,豐田沒有任何記錄留下嗎?所以“由于國外廠家沒有進出口權,到目前為止豐田還不能完全掌握用戶的信息,所以無法準確掌握有多少用戶在
北京。”的說法自然就不成立了。
針對豐田的回答,一位專門從事研究汽車召回制度的高工級研究員表示:“這恰恰表明外國公司對于目前中國的召回制度的操作流程還沒有完全掌握。”
經過記者的再次追問,豐田公司給出了一個模糊的數字:“豐田從北京維修店的來店記錄掌握的數據是100輛左右。”
進口車召回值得關注
從2004年3月15日到目前為止,國家質檢總局頒布中國汽車召回制度將近一年之久,汽車制造商在中國一共進行了20次召回活動,在20次召回事件中,國產車召回事件共有7次,進口車召回事件13次。進口車在中國總計召回28107輛。
數字表明,進口車在中國召回的次數遠遠超過國產車,因此,進口車在中國召回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在所有眾多在中國召回汽車的制造商中,人們將注意力過多地放在了國產汽車召回上,媒體大肆渲染的“中國汽車第一召”——
一汽轎車召回
馬自達6至今記憶猶新。殊不知,在中國第一召之前,早有
三菱和
奔馳的進口車率先在中國實行召回。
進口車和國產車在召回問題上一視同仁,雖然制度上對此有所保障,但進口車召回比國產車召回存在更多的問題,除了召回維修網絡不健全,用戶信息不足之外,在記者的調查過程中,外國公司對于召回事件是否屬于全球同步召回,具體的情況如何?召回事件的起因?等問題的回答含糊不清。例如,針對這次的
雷克薩斯召回,到記者1月28日截稿為止,豐田公司還不能對全球涉及此種問題的車輛的總數和起因等問題給出答復。
這同樣提醒了我國政府的有關部門,需要盡快出臺品牌營銷管理辦法,不然還會有“因為我們是進口車商……”為借口的現象出現,讓中國消費者的利益無法真實有效地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