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從08年9月1日起調整汽車消費稅政策
昨天,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決定從2008年9月1日起調整只針對廠家征收的汽車消費稅政策,包括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以及降低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
此次汽車消費稅的調整: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車,稅率由15%上調至25%,排氣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車,稅率由20%上調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同時對部分乘用車進口環節消費稅進行調整,調整幅度與國內汽車消費稅相同。
財政部表示,汽車工業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戶”,是節能減排工作的重點。調整汽車消費稅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車的生產和消費,鼓勵小排量汽車的生產和消費,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減少空氣污染,促進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目標的實現。
人大財政金融學院財政系主任朱青預測,對于目前國內含在無鉛汽油價格內每升0.2元,以及含鉛汽油價格內每升0.28元的消費稅,在汽車消費稅政策出臺后,可能會成為國內消費稅政策調整的下一個重點,以進一步起到降低汽油消耗、減少空氣污染的目標。
附:調整后乘用車消費稅稅目稅率
稅目 稅率
排氣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 1%
排氣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排氣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排氣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排氣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排氣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排氣量在4.0升以上的 40%
中國財政部官方網站消息全文如下:
2008年8月13日 財政部新聞辦公室
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決定從2008年9月1日起調整汽車消費稅政策。具體包括: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車,稅率由15%上調至25%,排氣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車,稅率由20%上調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
汽車工業是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戶”,是節能減排工作的重點。近年來,我國汽車保有量大幅攀升,對汽柴油的需求急劇增加,造成的空氣污染也日益嚴重。同時,隨著石油對外依存度的不斷提高,能源安全問題也已變得十分突出,加強汽車行業的節能減排工作已經刻不容緩。
調整汽車消費稅政策,旨在抑制大排量汽車的生產和消費,鼓勵小排量汽車的生產和消費,有利于降低汽柴油消耗、減少空氣污染,促進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目標的實現。
相關新聞:
質問消費稅 為何無關1.0L-1.5L/是否合法
消費稅調整的跟蹤分析 政策失誤終獲轉折
下月再調消費稅 百萬豪車要漲價二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