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價局昨天正式對停車場收費提價方案召開聽證會,記者從現場獲悉,提價幅度太大及住宅區停車收費標準的提高遭到與會代表的普遍質疑和反對。這成為深圳在動用經濟杠桿緩解交通問題上,所不得不面對的難題。
提價方案由深圳市交警局提出,該方案的公布始于本月6日由深圳市物價局召開的聽證籌備會。若該方案經此次聽證后獲得通過,深圳私車車主每月的停車費用便須增支694元,最高提價幅度達320%,綜合提價幅度為130%。提價后,深圳將成為國內停車收費水平最高的城市,停車費支出占車輛使用成本將由現在的27.4%增加到46.4%。
交通問題已成為制約深圳發展的難題之一,深圳市交警局此次申請提價的目的,正是利用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來優化城市交通,以優先發展公共交通。這一初衷得到了聽證代表的廣泛認同,但提價幅度過大及住宅區停車收費標準的提高則受到普遍的質疑和反對,尤其是消費者代表更是如此。
深圳市華正通商貿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鄒濤也積極參與此事。他告訴記者,在成為此次聽證會消費者代表后,他對全市6區5萬多名市民進行了調研,并收集了12000多位市民的有效意見,成為所有聽證代表中收集意見最多的代表。
“在所收集意見中85.5%的市民完全反對全面提價。”鄒濤認為,目前深圳公共交通設施還很不完善,漲價后的一系列調控措施(如收入的處理等)都沒有一個成熟的方案,貿然大幅提高停車費只是解決交通擁堵問題的消極辦法。他建議,有關部門應當重新慎重制訂研究方案,在面向社會廣泛征求公眾對方案的意見后實施。
住宅區停車收費標準的提高也成為此次聽證的焦點問題。提價方案規定,在住宅區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上,對業主和非業主房屋使用人月停放標準在現在每月250元的基礎上上調20%~40%。“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條例及即將出臺的《物權法》規定,住宅區停車場收費標準調整缺失法律依據。”消費者代表陳澤洪說。
鄒濤也表示,住宅區業主在自己擁有產權的住宅區內道路和停車場(庫)行駛、停放,政府并不能規定業主要向其他對住宅區并無產權的第三人交付停車費或車位使用費,更不用說大幅提價。
提價方案中“提價將有利于發展公共交通”的理由也遭到質疑。根據深圳市交警局提供的資料,目前在常規公交、出租車和私車三種出行方式中,乘坐公交的出行成本遠遠高于乘坐私車。“雖然公交優先的發展戰略無可厚非,但問題是當前深圳公交系統在票價、運力及營運時間等方面不具備競爭力和吸引力,草率限制機動車出行并非明智之舉。”聽證代表、廣東圣天平律師事務所宋喬華律師表示。
同時,宋喬華也對住宅區停車費提價持有異議,“既是為了提高私家車的出行成本,鼓勵乘坐公交,那么提高住在小區停車費收費標準更顯得缺乏理由,住宅區停車費不僅不應該提價,反而應該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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