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著名媒體《北京晨報》報道:個人汽車消費大幅增加,去年內,全國消協系統共受理汽車投訴3919起。投訴的熱點不僅有汽車銷售過程中的一些問題、售后法定義務履行問題、還有汽車維修領域存在的問題。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的陳劍主任分析了汽車投訴的四大問題。
·廣告宣傳誤導
通過看廣告是消費者了解汽車信息最主要的途徑。但消費者買回來汽車一開,卻發現和廣告上說的不一樣。比如車輛的耗油量,廠家宣傳說每百公里耗油7至8升,而消費者的耗油量卻達到了每百公里十幾升,其實宣傳的耗油量是在國外的實驗室里勻速空載條件下的測試結果。
·責任認定難
汽車出現問題是因為使用不當還是質量問題,由誰來認定?目前中國有一些汽車質量檢驗鑒定機構。但問題是生產廠家并不承認消費者帶來的檢驗報告。如果消費者與廠家打官司,還需要由法庭指定一家檢驗機構再進行鑒定。
·隱瞞真實車況
在保修期內,維修站對消費者修車不收分文,出了保修期就是“親兄弟明算賬”。但是有些消費者購買的汽車出廠時“身體”就不完全健康,身藏“隱患”。在保修期內,汽車還算是有“醫保”,只要過了保修期,這些“看病錢”就得全部由消費者自己扛著了。
·賠償范圍有爭議
假如消費者打贏了官司,應得到多少錢的賠償?消費者說,賠償購車款是義不容辭的。而車款里除了車錢,還包括保險、車輛購置稅等等花費。但生產廠家認為,保險和車輛購置稅我都是代收的,保險我給了銀行,車輛購置稅我上交了國家,我不應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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