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終審判決,已故肇事者家屬賠償8名受害者共計145萬,為北京市肇事賠償額之最
“西外特大交通肇事案”造成包括司機在內6死3傷的嚴重后果,昨日,此案在一中院作出終審判決,已故肇事司機戰傳保的家屬賠償8名死傷者145萬余元。
法院介紹,此案是目前本市交通肇事賠償案中賠償額最高的一起。
2004年6月10日凌晨1時40分左右,北京永達房地產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戰傳保駕駛奧迪轎車,行駛至西外大街主路天文館門前右側機動車道時,闖入地鐵施工圍擋內,造成5名工人死亡、3人受傷。戰傳保也當場死亡。經交管部門檢測,戰傳保屬醉酒駕車,后認定戰傳保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各受害人不承擔責任。
事故發生后,8名受害者家屬向西城法院提起訴訟,向肇事司機戰傳保的家屬、車主胡開宇(永達房地產公司總經理)以及永達房地產公司索賠共計180萬元。
去年6月,西城法院一審判決戰傳保妻兒在繼承戰傳保所留遺產的范圍內,對原告賠償145萬余元。永達公司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因為戰傳保的妻子曾表示丈夫的遺產只有半套房產,向實際承擔主要責任的永達公司提出上訴。
一中院終審認為,作為肇事奧迪的實際控制人,永達公司未履行安全保障注意義務和管理職責,導致其高級管理人員戰傳保酒后駕車引發交通事故,應在戰傳保的家屬在戰傳保遺產范圍內無力賠償時承擔補充賠償責任。據此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