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昨日稱《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年內有望實行
據央視報道,記者從國家質檢總局了解到,我國的汽車產品“三包”制度有望在今年內公布并實施。目前,《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草案已經通過各方面的協商論證,并已進入了立法程序。
汽車產品“三包”制度指的是家用汽車產品的修理、更換和退貨責任規定,實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草案中規定的三包有效期為:汽車使用兩年時間或者行駛四萬公里以內。在這期間,汽車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憑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更換或退貨。造成損失的,銷售者、生產者、修理者應當根據規定負責賠償相應的損失。修理兩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以向
經銷商提出退貨要求。另外,修理者在有效期內應當按照規定為消費者提供不少于一次的免費維護。
消費者期盼“三包”規定出臺 近年來汽車投訴無法可依的狀況,在今年內將會有很大的改觀。近日,《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規定》分別宣布年內正式公布實施,將在很大程度上解決汽車消費者投訴難的問題。而在這兩部法規中,汽車“三包”制度實施將是解決消費者投訴問題的“重頭戲”。
根據《消法》的規定,列入“三包”目錄的商品,有明確的法律責任,退換條件一目了然。但是,汽車等作為一些大宗商品一直未列入“三包”范圍,這直接導致消費者在進行此類投訴時不能得到妥善的解決。前幾年,像“砸奔事件”、“劉貴臣事件”等都是由于對消費者的投訴未能很好地解決而引發的。隨著我國汽車保有量的增大,投訴難、調解難、賠償難已成為困擾汽車消費者的首要問題。
國務院發展研究院產業經濟研究部石耀東說:“和‘召回’制度相比,汽車‘三包’制度的公布實施是解決目前汽車消費投訴的當務之急。如果能很好地實施‘三包’制度,汽車‘召回’的某些‘瓶頸’問題也將迎刃而解。”亞汽資源
北京辦事處的萬江也認為,汽車“召回”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很好操作的,而汽車“三包”對解決消費者投訴有實際意義。
據了解,另一項關乎汽車消費者利益的《汽車消費政策》也有望于年內出臺,該法規涉及了目前汽車消費者最為關注的汽車收費等敏感問題。首次明確提出了在汽車購置、使用及保養環節上,消費者有權拒絕繳納非正常的附加費用。
新聞背景 召回制度針對的是設計或制造所造成的缺陷“三包”制度針對的是隨機偶然造成的產品不合格
國家質檢總局、發改委等四部門在“3·15”期間聯合宣布,我國將從10月1日起實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制度。專家指出,缺陷汽車產品召回制度和“三包”制度是針對汽車產品中不同類別的問題而制定的。
國家質檢總局質量管理司產品處處長汪立昕說:缺陷性產品管理規定這個制度主要解決由于設計或制造所造成的系統性缺陷,“三包”和召回是不一樣的,是非系統性缺陷,是隨機、偶然造成的產品不合格。前者是解決系統性缺陷,后者是解決偶然性缺陷。
專家指出,召回制度針對的問題都集中發現在同一批次、類型的產品中,因而需要召回時,這一批次、類型中即使還沒有發生故障的車輛也要進行修理或者更換相關零部件。“三包”制度針對的只是個體產品出現的個別現象,責任方負責對該產品進行修理、更換,甚至是退貨。這兩種制度合在一起對汽車產品的質量形成了全面的保障體系,也有力地保護了消費者的權益。(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