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前,每每看著馬路上來來往往的車輛,尤其是看到女士開車從我面前經過,心里別提有多羨慕了。 那時候,每遇過去的同學、同事,我是能躲就躲,能推就推。大家關心地詢問,以為我有多重的家庭負擔。他們哪里知道,我是因為不愿看到別人開著單位配置的雖不豪華但絕對實用的公務車,或是自家購置的雖不高檔但絕對遮風避雨的“坐騎”時,那溢于言表的喜悅。而我自己即便真是喜歡騎車,也要一本正經地告訴別人:生活困難買不起車。這份黑色的幽默,目的就是堵住別人進一步的詢問。但是,這幽默里的那份尷尬、那份心虛,卻不能消除。 說實話,我并不是個愛嫉妒的人,我為別人高興,但也為自己難過。我40歲了,還混不上一輛車,對得起誰呀。 我覺得,車是代步的工具不錯,但有車更是自己成功的標志,至少是自身價值的體現。客觀地說,我這個人不適合開車,因為我的平衡能力差、動作協調能力差,更要命的是,沒有距離感,就是平時走路,都總是東搖西晃,身上總要被撞得青一塊、紫一塊的,自己還不知道是在哪兒撞的。然而,我還是動員丈夫買了車。 有車了!自豪,興奮,無以言表。生來要強的我,雖已經過了虛榮的年齡,但還是要面子。 車買來了,沒有車癮的我,也不能讓它在家閑著。于是,我開著剛買來的新車上班,高興;開車出去辦事,神氣;周末,和老公去郊游,愜意…… 車的確給我的生活帶來了變化。原來,嫌遠懶得去的地方,因為有了車,而變得近了;原來不好意思而拒絕參加的聚會,因為有了車,而有了興趣。車擴大了我的活動范圍,增加了我的交往圈子。前者是地域概念,后者是人際概念。 車給我帶來了快樂。 但是,有車以后,卻時常懷念那些沒車的日子。 于是,我喜歡周末騎車去買菜,方便、靈活;同學、朋友聚會,由我做東時,我會把地點定在我騎車的適當距離內,我騎著自己的破車,優哉游哉,好不愜意。 沒買車時,我想騎車但不好意思,生怕被別人笑話;而買車后,我依然喜歡騎自行車,我心安理得地騎著破車去赴會,感到自豪、輕松。久未見面的朋友,依然會問起我為何騎車,我不會再難為情,我會坦然自豪地告訴對方:因為我喜歡,騎車有利健康。 有了一輛屬于自己的汽車,竟讓我明白了原本被我復雜化了的簡單問題。原來,朋友的關心都是真心的,所謂的尷尬,就和自己現在的自豪一樣,都是自己的心理感受,與別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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