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車型能享受 2024 年廣州報廢車補貼?
2024 年廣州報廢車補貼的車型主要是小客車。小客車指的是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中規定的“小于或等于 9 座以下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能享受補貼的條件很多。活動時間方面,舊車置換更新是 2024 年 5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置換舊車得是個人名下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廣州市注冊登記的小客車,且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不包括警用、消防、救護、工程救險、營轉非、出租轉非、預約出租轉非這些情況。
購買的新車得是未注冊登記過的小客車,2024 年 4 月 29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在依法登記注冊并在廣州從事汽車銷售經營的企業購買的新能源車、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油車,同樣使用性質為“非營運”,也不能是上述特殊類型。
舊車置換方面,個人消費者置換的舊車要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發生所有權轉移,在商務部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完成備案的廣州市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進行交易,并取得有效的《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辦理相關業務手續。
新車購買方面,個人消費者在規定時間購買新車,要于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完成車輛注冊登記。
補貼標準方面,根據個人消費者購買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的含稅價,分三檔進行補貼。第一檔:購車價格 7 萬元(含)至 15 萬元(不含),新能源車補貼 3000 元/輛,燃油車補貼 2000 元/輛;第二檔:購車價格 15 萬元(含)至 25 萬元(不含),新能源車補貼 5000 元/輛,燃油車補貼 4000 元/輛;第三檔:購車價格 25 萬(含)以上,新能源車補貼 8000 元/輛。購買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中的新的新能源類乘用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提升至 2 萬元,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的新的燃油類乘用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提升至 1.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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