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保險新規對車主的保障有哪些具體提升?
車輛保險新規對車主的保障提升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 12.2 萬元大幅提高到 20 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 11 萬元提到 18 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 1 萬元增至 1.8 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 2000 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也按相同比例調整,已購買交強險的老保單會自動升級。
交強險價格下浮比率擴大,出險率低的車主保費更實惠,小擦小碰等輕微事故,雙方無人員傷亡且賠償金額在 2000 元內,不影響第二年保費。
商業車險改革后,將機動車全車盜搶、玻璃單獨破碎、機動車自燃、發動機涉水、不計免賠率、指定修理廠、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等 7 個方面的保險責任統一納入車損險,避免未買附加險無法獲賠的情況。
商業三責險責任限額從 5 萬至 500 萬元檔次提升到 10 萬至 1000 萬元檔次。
車險綜合改革鼓勵保險公司開發按里程計費的保險創新產品,提供代送檢、道路救援、代駕服務、安全檢測等車險增值服務。
地震及其次生災害帶來的車輛損失納入主險保障范圍。
車輛損失賠付有新變化,去掉了一些免責條款,比如地震及自然災害在理賠范圍內,發動機涉水險歸為車損范圍且無需開具證明,無法找到第三方車輛停放期間受損,保險公司全額支付修理費,玻璃單獨破碎上車損險可賠付,指定專修取消,4S 店維修按 4S 店價格報銷。
非醫保用藥附加險是新車險改革后的新增項目。
綜合改革實施后,交強險保費基本不變,保額明顯增加,盜搶險相關責任添加到機動車損失保險中,原附加險并入車損險。
商業車險產品設定附加費用率上限下調,預期賠付率提高,引導行業在擬訂商業車險無賠款優待系數時,將考慮賠付記錄的范圍由前 1 年擴大到至少前 3 年。
各家保險公司為應對新政,提高服務質量,推動線上化服務。
總之,新規讓車主保費降低,保障更全面,服務更優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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