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汽車身體條件證明需要哪些項目?
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汽車身體條件證明所需項目包括:
身高方面,無特殊要求。
視力上,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 4.9 以上。
辨色力需無紅綠色盲。
聽力方面,兩耳分別距音叉 50 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有聽力障礙但佩戴助聽設備能夠達到此條件的,可申請。
上肢要求雙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但手指末節殘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也有申請資格。
下肢方面,右下肢、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請。雙下肢健全且運動功能正常,不等長度不得大于 5 厘米。
軀干、頸部無運動功能障礙。
右下肢、雙下肢殘疾人在申領和使用駕駛證時,申請駕駛證、期滿換證、使用中每三年都要提交經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且在三個記分周期結束后十五日內提交。
左下肢殘疾人、有聽力障礙的人員、右手拇指缺失或手指末節殘缺的人員申請駕駛證和期滿換證時應提交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
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的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提交省級衛生主管部門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年齡在 70 周歲以上的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并在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提交相關證明。
辦理地點多樣,境外人員、70 周歲以上人員等有不同規定。
提交資料方面,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駕駛人需提交指定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已通過網上傳輸體檢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紙制版。年齡在 70 周歲以上的需提交相應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還需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相片。
辦理不收費,一般 0.5 個工作日內辦結。辦公時間也有相應規定,可撥打 01012123 咨詢。
辦理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駕駛證業務時,需提交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身體條件證明自出具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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