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期間的維修費用由誰承擔?
汽車三包期間的維修費用由誰承擔?
一般來說,在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內,如果汽車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這里面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比如某消費者購買的一輛 SUV,在包修期內液晶屏幕出現輕微閃屏故障,到經銷商處檢查被告知需更換液晶屏面板,但因經銷商無配件未及時維修。一年后消費者再次要求維修,此時雖車輛已超出包修期,但由于在包修期內已反映問題且是經銷商自身原因未及時維修,所以經銷商仍需免費為消費者維修。
汽車三包政策規定,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于 3 年或者行駛里程 60000 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在包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都應免費維修。三包有效期為 2 年或 5 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 35 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 5 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 60 日內或者行駛里程 3000 公里之內,如果發動機、變速器等主要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如果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 2 次修理仍未排除,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 2 次后,或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后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 2 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
另外,如果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但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產品,也無不低于原車配置的產品向消費者更換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
需要注意的是,有十類情況不包含在三包范圍內,比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不能提供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的、汽車用于出租或者其他營運目的的、消費者所購汽車已被書面告知存在瑕疵的、發生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而造成損壞的、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易損耗零部件超出其明示的質量保證期出現質量問題的、企業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為生產公務等購買的汽車、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以及在三包規定實施之前購買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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