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維柯聚星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依維柯聚星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如下:
補貼范圍:2011年6月30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年6月30日前(含當日)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均屬于本次國三及以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范圍。進口汽車參照執行。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包括2.0T排量燃油乘用車。
申請條件:報廢車輛與新購車輛的車主必須為同一消費者。以報廢車的注冊登記時間為限制標準。報廢舊車和購買新車無次序要求。《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應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完成開具。
申領限制: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開具地。同一新車,不能同時申領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與佛山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車輛報廢:可以異地拆解,但不可以使用《機動車解體記錄表》等材料代替《機動車注銷證明》。因車輛信息歸檔原因,在佛山拆解的異地車輛,需要回牌照所在地申領《機動車注銷證明》,所需材料請咨詢牌照所屬地車管所和拆解地拆解公司。
補貼標準:個人消費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報廢2018年4月30日(含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新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2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新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新車的,補貼1.5萬元。其中,報廢車要求已于2024年7月25日(含25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廣西省置換更新補貼: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轉讓(不含變更登記)本人名下的汽車乘用車,在參與活動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汽車乘用車新車,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上廣西牌照的個人消費者,可在云閃付APP申領一次性定額補貼。補貼標準為購買新能源乘用車,8萬元(含)以下補貼8000元,8萬-20萬補貼16000元,20萬元以上補貼18000元。購買燃油乘用車,發票金額在8萬元(含)以下補貼7000元,8萬-20萬補貼13000元,20萬元以上補貼15000元。申請方式為支付寶、抖音、微信、云閃付平臺搜索“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或關注【桂林本地寶】公眾號,在對話界面輸入并發送【以舊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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