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6 駕照的扣分規則是怎樣的?
C6 駕照的扣分規則如下:
1. 新增 7 項違法行為扣 12 分,扣滿 12 分不降級,但需要根據規定參加滿分學習、考試,通過并且繳納罰款后,記分清除,發還駕駛證。
2.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記 6 分;超過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記 3 分;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一次記 1 分。
3. 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由舊版扣罰 2 分提高到 3 分。
4.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由舊版扣罰 2 分提高到 3 分。
5.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停車的,由舊版扣罰 6 分提高到 9 分。
6. 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觸發和記分謀取經濟利益的扣除 12 分。
7.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由舊版扣罰 12 分降低到 9 分。
8. 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舊版扣罰 12 分降低到 9 分。
9. 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舊版扣罰 12 分降低到 3 分。
10. 未取得小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由舊版扣罰 12 分降低到 9 分。
11.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 4 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 20 分鐘的,由舊版扣罰 12 分降低到 9 分。
12.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由舊版扣罰 9 分降低到 3 分。
13.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由舊版扣罰 3 分降低到 1 分。
14. 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舊版扣罰 12 分降低到 9 分。
15. 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由舊版扣罰 3 分降低到 1 分。
16.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未隨身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低能見度天氣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以欺瞞、欺騙的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駕駛機動車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這 6 項扣分條例已刪除。
17. C6 駕照的扣分規定與 C1 相同,比如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按規定會車、駕駛機動車載貨超過規定尺寸等行為,一次記 1 分;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行為,一次記 2 分;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 20%、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 20%等行為,一次記 3 分;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行為,一次記 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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