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能源汽車補貼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深圳市新能源汽車補貼的申請條件主要有以下這些。
對于城市公交企業,要是把車齡 8 年及以上,也就是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報廢,然后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或者更換符合條件的動力電池,就能申請補貼。符合條件的車和電池都有具體要求。
對于個人消費者,如果提前報廢或遷出個人名下“國Ⅳ”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普通小汽車,在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間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能申請補貼。得先辦理個人名下相關車輛報廢或遷出業務,用更新指標,在深圳市行政區內買新能源汽車并上粵 B 車牌,不能是嚴重失信主體。報廢或遷出的小汽車得是粵 B 牌,首次注冊登記日期在 2015 年 12 月 30 日及以前。新購置的新能源小汽車得納入相關目錄,在深圳市經營納統的汽車經銷企業買的新車,是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新購置新能源汽車的發票開票日期在補貼期限內。
2024 年申請扶持資金的企業、單位得具備一些資格條件并向市發改委報備。比如注冊在本市的整車生產企業,或非本市整車生產企業在本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資銷售子公司,注冊資金不低于 5000 萬元;注冊在本市的經備案的充電設施運營企業,注冊資金也不低于 5000 萬元。整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要在本市有 5 個及以上分布合理且能滿足市場需求的標準維保網點,得提供在本市銷售的公告書目車型清單、免稅書目車型清單、市場指導價及其相關材料,還有逐年降低銷售車型市場指導價的承諾函,乘用車整車生產企業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要建立乘用車動力電池回收資金專戶并專賬核算。
補貼標準是 10 - 20 萬元的車輛補貼 1 萬元/輛,20 萬元以上的車輛補貼 2 萬元/輛。申報期限比如 2023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逾期就不能申請了。補貼標準還有新購置新能源汽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稅價為 10 萬元(含)至 20 萬元(含)的,補貼 0.5 萬元/輛;20 萬元(不含)以上的,補貼 1 萬元/輛。
在活動期限內,每位申請人只能申請 1 次且 1 輛車的“新購車輛”補貼,得在“置換更新”和“新購車輛”里選一種參加,兩種補貼不能重復享受。
最新問答

